1. 招標條件
本招標項目如皋市市管縣鄉(xiāng)公路9處交叉口車轍維修工程(項目名稱)已由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(項目審批、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)以(批文名稱及編號)批準建設,項目業(yè)主為如皋市交通運輸局,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(資金來源),項目出資比例為100%。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(xiàn)對該項目如皋市市管縣鄉(xiāng)公路9處交叉口車轍維修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,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。
2.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
2.1項目概況
2.1.1建設地點:如皋市
2.1.2建設規(guī)模:本次對如泰線、如江線、東搬線、王石線、新丁磨路上等9處交叉口的路面車轍進行維修,保障行車安全,提高行車舒適性。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。
2.1.3合同估算價:約87萬元;
2.1.4工期要求:30日歷天,
計劃開工日期:2022年月日,竣工日期:2023年月日
2.1.5 其他:/;
2.2招標范圍:本次對如皋市市管縣鄉(xiāng)公路9處交叉口車轍維修工程施工進行招標,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等內容。
3.投標人資格要求
3.1 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;
3.2投標人須具備具有公路養(yǎng)護作業(yè)(路基路面養(yǎng)護)甲級資質,并在人員、設備、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。
3.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專業(yè)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,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(chǎn)考核合格證書。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:
(1)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(zhí)業(yè)。
(2)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,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(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),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、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(xù),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,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、同一項目批文、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(fā)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(guī)模在項目負責人執(zhí)業(yè)范圍之內。
(3)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;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,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。
(4)項目負責人須為本項目委托代理人。
(5)根據(jù)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》(建辦市〔2021〕40號)的規(guī)定,自2022年1月1日起,一級建造師統(tǒng)一使用電子證書,紙質注冊證書作廢。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,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(2021)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,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。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,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,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。
3.4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:
□ 3.4.1 R投標人R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;
類似工程認定標準:2017年1月1日以來(以交竣工時間為準),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企業(yè)任職期間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的公路養(yǎng)護維修工程項目。
(1)業(yè)績證明材料須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;
(2)不接受招商建設項目業(yè)績(或、和聯(lián)合體項目業(yè)績);
(3)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;
(4)項目負責人竣工驗收證明或施工合同為準;若竣工驗收證明與施工合同體現(xiàn)的項目負責人不一致的,則以施工合同為準。
3.4.2根據(jù)《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(yè)資質動態(tài)監(jiān)管不合格企業(yè)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》(蘇建函建管【2019】233號)文件要求,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,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、合同備案等經(jīng)營活動。
3.4.3企業(yè)資質有效期執(zhí)行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(yè)資質統(tǒng)一延續(xù)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 建辦市函〔2021〕510號)精神。
3.4.4按照《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(zhí)行人聯(lián)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》(蘇信用辦﹝2018﹞23號)的規(guī)定,失信對象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。失信對象的認定以開標當日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或“信用江蘇”網(wǎng)站公布名單為準;
□ 3.4.5自2020年10月1日以來,企業(yè)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、弄虛作假、以他人名義投標、騙取中標、轉包、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;
□ 3.4.6自2021年10月1日以來,企業(yè)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(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)、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、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;
□ 3.4.7自2022年10月1日以來,企業(yè)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、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;
3.4.8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。
3.4.9根據(jù)江蘇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《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》(蘇建質安〔2020〕75號)以及《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〔2020〕75號文的補充通知》(蘇建質安(2022)198號)文件要求,投標單位因生產(chǎn)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,且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,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。
3.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.4.3項規(guī)定的情形。
3.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4. 招標文件的獲取
4.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:2022年11月日17時 00分至2022年11月日9時00分;
4.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:投標人使用“江蘇CA數(shù)字證書”登錄“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”獲取;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“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”是指: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;
4.3招標文件費用0元,投標工具使用費100元,售后不退。
5. 投標截止時間
5.1 投標截止時間為:2022年11月日9時00分。
5.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,招標人不予受理。
6. 資格審查
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,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。
7. 評標方法
本次招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,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。
8.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(wǎng)、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(wǎng)上發(fā)布。
9.聯(lián)系方式
招 標 人:如皋市交通運輸局 招標代理機構:江蘇建威建設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如皋市行政中心 B 座 3 樓 地 址:如皋市電信大樓16樓
郵 編:226500郵 編:226500
聯(lián) 系 人:王婧 聯(lián) 系 人:謝楠楠
電 話:0513-87539026電 話:15962935048